据悉,澄海上华镇下陈村村民陈金太实名举报澄海治安人员林某强涉嫌被某势力收买,在当时个别主要领导的默许下,报复原在职的上华镇下陈村治保主任陈某生,致陈某生入狱,治安人员林某强犯法,性质恶劣令人发指。
据举报人陈金太介绍,2017 年 2 月 13 日,陈某生将闲置厂房出租给林某(李某颖化名),合同注明出租场地用于玩具加工,陈某生并不知晓租方违法生产假烟。2017 年 3 月 1 日下午,执法部门查办现场,因未发现任何人在厂房,扣押现场物品无人签名。陈某生自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被羁押于澄海监管场所共34天零口供。取保一年后,即 2018 年 4 月 28 日,陈某生取回押金,解除监视居住。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解除监视一个月后的 2018 年 5 月 23 日,林某强诱骗陈某生在其事先准备好的询问笔录上签名。陈某生轻信林某强 “签名走流程” 的说法,在案卷上签名后,还请林某强外出用餐。2018年5 月 24 日,林某强以同样的说辞,继续诱骗陈某生在一年前扣押物品的清单上签名。2018年5 月 25 日,林某强以逼供手段迫使陈某生第二次在案卷上签名,做成了有罪供述的完整虚假口供链条。
案卷送至管理部门后,管理人员发现多处疑点,连续退侦 4 次。最后,向澄海有关部门反映。2018 年 8 月 12 日晚,澄海有关部门提出现场质询。例如,管理单位问:案卷中说执法单位查办现场之前,陈某生得到风声已带工人逃离现场,是否有人事先通知,还是治安人员有参与股份?第二,关于案卷中说陈某生安排生产调试机器的说法,审判人员反驳问道,陈某生是初中学历,除了当B就是在管理部门兢兢业业地上班,理论上不具备调试机械的能力和时间,必须先侦查陈某生是否毕业于卷烟相关专业,是否具有相关调试假烟机械的技能?这些问题治安人员林某强无法给出回复。第三,林某强侦办的案卷材料显示,陈某生案发在2017年3月1日下午被查封现场,到2018年5月23日共计450多天的时间里,陈某生是被监视居住一直在当地,为什么直到一年多之后才让陈某生在查封物品签字?据律师向当事人了解到,2018年5月25日的陈某生口供签字的当天现场除了林某强和陈某生外并没有其他人在现场,但案卷资料中却显示有另外一个人的签名。
为了使陈某生蒙冤入狱,林某强还刑讯逼供罗某良、温某阳做了虚假的证人证言。关于林某强逼供温某阳造假的证据,在 2020 年 11 月 26 日,汕头调查组已经对温某阳父母做过调查,也掌握了相关案件造假的证据。
陈金太表示,为了昭雪冤屈,他向各级相关部门进行上诉和维权,近来向高层领导陈某清上诉,请求调取 2018 年 5 月 22 日至 25 日林某强逼迫陈某生签下有罪供述全过程的录音录像,需要汕头调查组在 2020 年 11 月 26 日调查作假证据温某阳的家属的相关材料,调取 2018 年 5 月 12 日管理部门对质的录音录像证据,依法处置林某强,使林某强造假的非法证据得以排除,重新审查陈某生冤案的所有案卷,让陈某生得以平反,纠正这个错误,让法律公平正义得到维护。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陈金太的举报属实,那么林某强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一举报,迅速展开调查,查明事实真相,给陈某生及其家人一个公正的交代,也让公众看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同时,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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